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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註冊即繳費及選課,缺一不可。若未完成註冊,將無學籍資料,視同自動退學。若該學期課程己修完,仍須要選課。若畢業學分數已修畢,可無須選課但務必於開學前至系辦加註撰寫論文課程。

  2. 依研究需要,本校他所之科目得承認為本所畢業選修學分, 若與本所科目名稱內容類似,應在本所選修。

  3. 博、碩(含專班)研究生可修本校外所課程限6學分,逕攻博士班則為12學分。

  4. 99入學以前:專題討論(一)(二)(三)(四)為必修0學分,須(一)(二)(三)(四)四科及格,全部修完,其餘學期再選修專題討論。

  5. 100入學以後:須修完4個以上及格的碩班或博班專題討論。

  6. 碩士班及專班之書報討論(一)(二)(三)為必修課程,須(一)(二)(三)三科全部修完。

  7. 本系依專業領域分四組,碩士班專業必修科目分四門--高等有機、高等物化、高等分析、高等無機 
    學生除選修本組專業必修課程,另加一門別組之專業必修課程。

  8. 專業必修課程在6學分以上者,超過部份可當作本系選修學分計算。

  9. 時間:轉系轉學生及入學新生,辦理時間只有在入學第1個學期初辦理,第2學期起無法辦理。
    學分抵免,只能抵免本所之必修選修科目,故不能以外系所及外校科目作為本所畢業學分。

  10. 有關博班資格考、博班英語畢業門檻、博班畢業學位考試,請參考本系博士班修讀辦法。

  11. 從103學年起畢業之博士生,其畢業論文須以英文撰寫;從108學年起畢業之碩士生,學校鼓勵畢業論文以英文撰寫。 以畢業學年計算。

  12. 博班英文畢業門檻、資格考、論文期刊,請下載博士班修讀辦法。

  13. 碩博畢業口試,請下載畢業口試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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