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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第1學期

擬修習師資培育中心物理/化學教材教法課程,4/15 (一)截止

若113學年度第1學期擬修習師資培育中心物理/化學教材教法課程者,請至師培中心填寫相關資料,以作為中心開課參考。

本中心同步在本學期各課堂中調查,同學僅需填寫1次(若已在課堂中填寫,無須再填),如有此需求請於113/4/15(一)前至師培中心填寫相關資料,謝謝!

※重要提醒※
1.擬修習各分科教材教法課程,須
(1)已修畢或修課當學期正修習教育部規定之教育基礎課程4學分及教育方法課程6學分,共10學分
(2)於教育學程修業第三學期起
始具修課資格,請同學務必留意遵守,以免影響未來任教資格。

 

2.所修之各分科教材教法及各分科教學實習課程須與未來任教科目及擬認證之專門課程學科一致。(例如未來擬擔任高中國文或國中國文科教師,則須修習國語文教材教法)。

公告日期: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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